常态督察孕育“阳光工商”
——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记事
——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记事
2010-08-19 14:23
“督察是一项‘防病避害’的工程,能让我们的干部心里更阳光,让我们的工作更高效。”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督察队队长程坚乐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这样对笔者说。自2009年3月福州市工商局实施常态化督察以来,全面加强对14个县级工商局、80个工商所的综合督察,切实解决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的政令不畅、工作不实、合力不强、管理不严等问题,有力地推进了政风行风建设,孕育出“阳光工商”。
坚持常态管理 完善督察机制
2009年,福州市工商局组建督察队,并专门印发文件,明确常态化督察的对象、内容以及督察队的职权、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使督察工作始终保持相对独立性。
据了解,督察队重点开展5项工作,包括政务督察、效能督察、廉政督察、形象督察、执法督察,内容涉及上级部署落实情况、执行政令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规范着装及内务管理情况、规范执法行为情况等。在督察中,督察队对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可当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工作不落实的,可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督办单,将相关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绩效考评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对违反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的,可建议市工商局党组给予警告、告诫等处理。
坚持科学全面 细化督察内容
福州市工商局突出全年重点项目督察,坚持每月对落实支持加快海西建设措施,实施农村食品“点、线、面”三维监管,督促落实经营者责任制,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平台等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督察,并以季报形式督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别抓好落实。
该局还突出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察,对配合安全生产监管、节日市场监管、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等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不定期对“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消费维权站点建设等开展专项暗访督察,采用模拟经营者办照、消费者申诉等方式,检查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和消费维权站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