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四项监督制度和两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2010-08-25 10:31
通知指出,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之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今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制度)。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和两项法规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对总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和两项法规制度进行研究部署。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和两项法规制度的重要意义。通知指出,建立、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和两项法规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当前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项监督制度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干部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职要追究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两项法规制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和两项法规制度作为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确保有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四项监督制度和两项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准确理解把握四项监督制度和两项法规制度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熟知各项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列为本年度司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