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取得新的成效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五项整治”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28.96万件,总案值38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872件。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基层日常监管和食品质量监测,健全食品市场准入体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分类监管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市场巡查制度和经营者自律制度,认真实施对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有力地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同时,集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使广告市场秩序整体有所好转;继续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商标行政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面,总局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打击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取缔与规范并举,严厉打击传销,依法规范直销,查处了一批跨省市、涉及人员众多、传销金额巨大的传销大要案件。各地还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反不正当竞争、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商品质量和陈化粮市场监管、防控禽流感、打击走私贩私、打击非法拼组装汽车、“扫黄打非”、禁毒、艾滋病防治、房地产市场整治、反洗钱、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等监管执法工作,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取得新的成果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热忱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扎实推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果。
总局制定下发通知,召开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地大力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积极推广“订单农业”,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挥了职能作用。
总局制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修订《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启用新版营业执照,保证了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各地继续完善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和当场登记制等制度,积极开展网上查询以及登记、年检网上受理业务,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企业861.8万户,其中内资企业339.6万户,注册资本(金)17.6万亿元;外商投资企业27.5万户,注册资本9156.5亿美元;私营企业494.7万户,注册资本(金)7.5万亿元。个体工商户2576.2万户,资金数额6515.4亿元。
总局还参与主办和支持举办了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招商引资活动。“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预警应急合作,构建协作体系,加强合作区域内商标保护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扩大就业再就业的政策,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提供服务和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良性互动。2006年,有120万名下岗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再就业,有近一半的高校毕业生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全系统为促进就业共免收行政性收费12亿元。
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取得新的进展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进一步提高监管服务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使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取得新的进展。
目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实现,全系统已有43个单位实现与总局联网,总局通过联网共拥有679.4万户企业的基本信息和423.9万户注销企业的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取得积极成果。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实施商品质量准入制度的地区范围和商品种类不断扩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市场巡查制、互联审批制、首办责任制等监管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其中,“一会两站”和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组织网络体系建设迈出新的步伐,12315网络进乡镇、社区、企业、商场、超市等覆盖面迅速扩展,有5778个街道办事处和1.4万个乡镇政府建立了消协分会,在27万个社区、行政村建立了12315消费者投诉站(点),在12万个商场、超市、企业等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点,对于及时有效地调解消费纠纷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提高监管服务现代化水平方面,“一库、两平台、三系统”建设进展顺利。工商行政管理网的应用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实现了每日实时网上报送和网络发布。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加快。现代科技手段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各个方面。总局加强了政府网站的基础建设,初步形成了总局电子政务对外服务平台。14个省市开展了外资企业网上年检试点工作,有15万户外资企业参加了网上年检。目前,全系统市以上工商局基本建立了市场主体管理系统,实行一审一核的登记机构达3404个,使用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机构达3526个。2006年底实现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试运行。
2006年7月召开的全国工商局长会议,就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的机制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维护市场秩序的问题发现能力、及时查处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源头治本能力等全面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长效性进一步提高,支持改革发展的措施、手段和方式方法进一步系统化、实效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
法制建设和国际合作迈出新的步伐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立法立规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广泛地参与市场监管国际规则的制定等,使法制建设和国际合作迈出新步伐。
总局积极参与了《反垄断法》的立法工作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制定发布行政规章8件,对与《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53件。各地也积极参与了地方立法工作。
全系统认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执法检查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总局向社会公众开放了商标网上查询系统,提供注册和待审商标的网上免费查询。全系统在过去公开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的基础上,扩大了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范围,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在总局部署和领导下,更加广泛地参与了市场监管国际规则的制定,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法条约》的谈判,参与了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和区域性组织竞争、商标专用权保护等领域国际及区域性规则的磋商。国际执法合作和区域性多边交流成效显著,加入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执法网络,并参与该网络开展了“2006网络清理日”和“2006制止欺诈月”协同执法活动。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日韩消费者政策磋商会,签署了三方消费者政策领域谅解备忘录。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充分利用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大力宣传我国在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政策主张、法律制度和执法成效。
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狠抓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基层建设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全系统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平稳有序地做好公务员登记、工资制度改革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行政行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并指导县级以上工商局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同时,积极做好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建立并落实了省、市级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情况的年报制度。
全系统大力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开展宗旨教育、权力观教育、荣辱观教育,继续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狠抓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总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培训干部2100多人次。各地也采取一系列干部培训教育的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干部队伍建设。
总局在山东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地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促进了基层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涌现出“中国杰出青年卫士”黄振磊、“模范公务员”杨宽德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