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少数经营者在企业或公司设立和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有些验资机构则为了自身利益不讲职业道德,为企业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提供和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和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也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今天,本版集中编发3篇相关稿件,意在提醒各地工商机关在加大对“两虚一逃”行为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验资机构的行业自律意识,同时把规范企业主体资格作为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一种方式,积极指导企业依法规范完善。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过户
台州一企业虚假出资被罚
本报讯 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合资企业——台州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未到位的嫌疑。获此线索后,执法人员顺藤摸瓜,通过对该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方式进行3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成功挖出了该公司虚假出资580多万元的大案。
经调查,1999年12月,当事人与台商林某分别出资75万美元和25万美元,共同组建了台州市宏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土地使用权经合法评估折价人民币586.6万元,并以其中的人民币368.7万元按当日汇率折合44.5万美元作为出资,剩余30.5万美元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台商林某以现金出资。2002年6月,台湾裕广企业有限公司加入了合资公司,从而使该公司实收资本增加到600万美元,其中当事人占51%,台湾裕广企业有限公司占39%,台商林某占10%。当事人追加的投资以其在合资公司成立时剩余的土地使用权217.9万元和合资企业未分配利润逐年投入,台湾裕广企业有限公司以现金与机器设备出资。
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并提交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而至案发,当事人一直未将其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虚假出资行为。日前,椒江工商分局已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夏建华 严 杰
注册玩“空手道”
沁水一企业虚报资本500万元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对该县贾寨煤业投资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一案进行了宣判,犯罪嫌疑人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2006年6月,沁水县工商局在查处无照经营行动中,发现贾寨煤业投资有限公司有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经查证,该公司股东常某在全部股东均未向公司验资账户上转入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20日通过太原农行一张储蓄卡,在中国工商银行沁水支行办理了500万元的虚假进账单和资信证明,随后派人到晋城泰源会计事务所作出了验资报告,并利用上述资料,于2005年1月24日骗取了沁水县工商局的登记注册。
沁水县工商局依法认定常某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构成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并于2006年7月25日,将案件移交沁水县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常某的刑事责任。□张虎林 张 莉
立案6起 涉案金额过千万元
岚山严查“两虚一逃”
本报讯 山东省日照市工商局岚山分局以信用等级分类监管为契机,于近期开展了打击企业“两虚一逃”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行动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公司和2006年6月以来新开办的各类公司为重点,严肃查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不法行为,并把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列入打击重点。在查处过程中,岚山分局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行政提醒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通告,要求企业自查自纠;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公司立案查处。截至目前,该分局共检查公司21家,立案查处6家,涉案金额1027万元,查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案件1起。□卢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