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1月17日公布了《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个涉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该司法解释共19条,分别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和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民事法律责任的适用和相关诉讼程序问题,首度明确了审理有关案件的一些重要法律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对外关系的发展,人民法院在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个涉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据悉,该司法解释将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宗 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