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地最近举行设备招标,涉及政府采购数千万元,但根据招标公告,此次采购的绝大多数设备必须是“洋品牌”。这就意味着,所有国产自主品牌只能成为“看客”。此事经媒体披露后,立即遭到社会各界口诛笔伐。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其《配套政策》又强调,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优惠待遇,目的是鼓励自主科技、产品创新。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对这些规定都没有很好遵守,许多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经常遭遇尴尬,一些自主研发装备只能借助“洋拐棍”进入市场,比外国货便宜很多的国货竟然长期无人问津。
政府采购不是寻常百姓的私人购物,它对市场有着极大的示范推动作用,可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全社会采购倾向。在一般消费者眼里,政府采购商品往往是高质量的代名词。因此,政府采购青睐民族品牌,也就等于替民族品牌做广告。反之,政府采购带头排斥国货,等于向社会明确发出了国货质量不如洋品牌的信号,使民族品牌在竞争中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
其实,政府采购眷顾国货,是一种公认的国际惯例。比如美国规定,凡是动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必须优先采购本土设备,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设备;日本、韩国等传统的支持民族产业的国家更是如此。这也是我国企业在国外屡屡遭到排斥的重要原因。但在我国,这种状况恰恰相反,许多政府部门在采购时,有意无意地排斥国货,这种现象值得我们警惕。
从现实看,全国性的政府采购数额巨大,足以影响企业乃至行业的兴衰;政府的采购行为也是一个宣传导向,有利于自主开发产品,扩大市场规模;另外,政府采购往往具有严格要求,能够提高产品质量,推进技术创新。可见,政府采购可以推动企业技术革新和产业发展壮大,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和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政府理应成为民族产业最强有力的支持者。
当然,在反思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同时,也应看到一些国内产品自身的差距,如在科技和环保等方面尚待完善。但如果我们一味忽视甚至排斥它,它就只能在国际品牌的阴影下夭折。现今,很多民族企业正处于成长期,迫切需要政府的培育和保护。试想,如果政府不率先垂范,怎能引导社会和公众?如果一种产品在国内都打不开市场,又怎能让国外接受?
笔者之见,民族产业是赚取利润、提高税收、扩大就业和国家振兴的坚实基础,政府部门应该带头使用高品质的国货,让政府采购成为民族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保证各级政府优先采购国货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这是一个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赖栋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