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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 24日 星期三 大潮周刊-第2版各版要闻

广西特大传销案一审判决
涉案近千万元,22名主犯分别被判刑



  本报讯 一个涉案近千万元的特大传销团伙在广西覆灭。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叶本林等22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全案并处罚金349万多元,赃款502万多元上缴国库。这是迄今为止广西判决的涉案金额最多的传销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8月,四川省江油市大堰乡复兴村村民叶本林在广西来宾市经过熟人推荐,以1.1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3份化妆品、服装类“产品”后,加入了名为“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的传销网络。随后,他相继在来宾市和苍梧县龙圩镇发展了文泽佐、唐平祥两大传销支线。

  据查,在这起案件的22名被告中,9人为高级业务员,13人为业务经理。传销组织内部实行“五级三阶制”,也就是一共分为5个职务级别和3个晋升阶段。根据个人及其下线的累计销售业绩,组织成员可以从实习业务员晋升到高级业务员,而销售提成多少又按职务高低确定。

  加入这个传销组织每个人都要购买一份以上的产品,每份价格为3800元。至案发时止,被告叶本林及其属下支线体系认购产品的总数超过2900份。法院认定,这一传销组织的非法经营总额在957万元以上,叶本林个人违法所得也超过120万元。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叶本林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1万元。

  □张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