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沈阳赛区的食品安全,防止奥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近日制定了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对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设立了组织机构,进行了人员分工,对奥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紧急处理措施作出规定,明确了相关责任的追究和处理办法。
目前,全市各分局、县(市)局、市局直属分局都建立健全了预防控制奥运食品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工商所建立健全辖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责任制,分段、划片、包户,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
预案规定,各分局、县(市)局对发生在本辖区的突发事件要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应急措施,有关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相关工作。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依法查封有食品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监督食品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必要的市场清查,消除发现安全隐患的食品;发布消费安全警示,告知社会各界及消费者及时防范,避免伤害等。
在奥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中,由于相关责任人员的失误、失职或渎职导致事件发生、事态扩大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金 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