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4月1日《宁波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规则》实施(有关报道见本报4月8日A1版)一个多月以来,浙江省宁波市工商系统已办理公司股权出质登记7件,出质股权涉及注册资本11.08亿元,融资金额7.04亿元。
据悉,该规则的实施引起了该市各大银行、典当行、担保公司以及其他有出质意向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极大关注。随后由宁波市工商部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宁波市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则从政策层面鼓励宁波市各大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信用社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一个月内,宁波市工商局注册窗口接听关于股权出质的电话咨询达150余次,市工商局外网《宁波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规则》链接和登记表式电子文本链接点击量达1200余人次。
据介绍,已办理的7件出质登记业务中,出质人为自然人和法人的分别有4件和3件;质权人为银行、典当行和自然人的分别为4件、1件和2件。由于准备股权出质登记的材料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已经办理的登记件绝对数并不多,预计在近期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业务的数量将会迅速增多。□甬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