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机构的改革调整,各地工商所在人员配置、监管范围上都有了很大变化,工作条件也有了较大改善,但新形势对工商所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样,就需要工商所的干部注意四个问题,以保证监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增强计划性。由于上级机关布置下来的工作头绪多、内容杂,并且经常下发各种计划和安排,有的工商所在疲于应付久了之后,便产生了依赖心理,消极等待上级通知,上级说了才做,上级不说就先放着。事实上,每个工商所辖区经济发展情况、经营者情况、消费者情况都千差万别,因此工商所必须认真制定并执行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只有将上级部署和自身实际相结合,才能使监管执法工作真正到位。
二是增强时效性。在监管执法中发现问题时,一线人员应尽快决定如何处置,不能模棱两可,犹豫不决。如果向所里汇报,那么所领导也要及时研究并给出解决方案。如果久拖不决,任由问题长期存在,工商机关的执法威信便会降低。
三是增强团队意识。工商所的监管执法需要群策群力,出现较突出的问题或者较大案件时,全所应集中优势兵力,全力以赴,每个岗位、每名干部都不应该计较个人得失。作为所长,则要具备较强的协调、掌控意识与能力。
四是增强持久活力。长期不变的工作环境,周而复始的上班下班,会使人渐渐变得麻木、得过且过甚至意志消沉。这就需要上级机关和工商所自身认真研究对策,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在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中不断形成兴奋点、掀起新热潮,让干部队伍始终充满活力。
□重庆市丰都县工商局
郭思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