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格局。
让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运行
不久前,一场考试在淄博市工商局的大会议室紧张进行,监考官是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考生则是各分(县)局参加副科级职位竞争的干部。
2007年,该局就曾对中层领导干部及分(县)局领导班子进行补充和调整,共交流13人、提拔重用14人,各分(县)局班子成员调整面达70%以上。这一次,他们又统一对分(县)局74个副科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涉及全市工商系统269名干部,占干部总数近1/6。两次大规模的干部调整,过程非常平稳顺利,这与其有一套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密切相关。
淄博市工商局规定,干部选拔全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工作实绩评价、笔试、面试等程序层层选拔,根据群众公认程度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确定结果。严格的选拔机制,确保了结果公平公正,让落选的人也心服口服。
财务方面的事情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为此,淄博市工商局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内部审计管理、货币资金支付审批等10项制度,严把财物支出关,积极推行固定资产购置申报制度,要求重大支出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局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完成购置,从而保证了支出项目的合理性和公开性。
通过制度建设树立正确导向
“不管工作中遇到什么事,首先会看看相关制度是怎么规定的,然后按要求办,这样心里特别有底。”淄博市工商局办公室的小刘这样说,因为在全局的每个办公室,都备有一本制度汇编。
制度汇编包括71项制度,内容涵盖了岗位职责、会议、政务工作、干部管理、学习培训、财务管理、业务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后勤管理十个方面。据了解,该局大规模制度建设始于2005年7月,一个专门的工作班子前后历时8个月,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又经过局务会连续3天讨论,才将制度汇编一书最终定稿。
“制度化建设是推进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核心和基础,也是推进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有些工作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大家便会在工作中自发地形成一些习惯做法,久而久之,这些习惯做法会被当成示范,而有些习惯做法并不一定正确甚至是不合法的。因此,制定制度的关键之一是明确是非标准,让大家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及该怎么做。”谈起加强制度建设的初衷,淄博市工商局局长王传新这样说。
决策是一个单位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在制度建设中自然属于重要内容。为尽量减少决策失误,该局制定了主要业务工作事项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规范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或诉讼、信访等重大业务工作事项及其他一般业务工作事项的决策程序。比如,个案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罚没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这样,就有效保证了决策质量。2007年,淄博市工商系统共查结各类案件6991起,其中的谊丞麟传销案涉案人员达两万多人、涉案金额达2.4亿元,山东高青黄河种业有限公司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案还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2007年“打假护农保春耕”十大典型案件之一,但在全部案件中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撤诉或败诉。
让制度演化为干部自觉行为
每个月的25日,是淄博市工商局理财的日子。近几天,刚从江苏学习考察回来的刘科长正准备报销相关费用。在他的手中,除了一沓单据外,还有一份十几页的考察报告。他说:“没有这份报告,差旅费一律不能报销。”
原来,淄博市工商局规定:外出学习考察回来后,必须撰写有价值的考察报告;同时,班子成员的考察报告要在办公会上交流、在网络办公平台上刊登,其他干部的考察报告要呈分管领导审阅、提交局长办公会,报销费用时必须递交批阅后的考察报告。有了制度约束,大家外出学习考察时都力求深入,效果自然大不一样。此外,该局还制定了机关学习、在职干部职工学历学习等相关制度,对学习的方式、时间、效果、激励政策等作了明确规定。
制度建设带来的不只是习惯做法,更重要的是由此形成了一种良好的风气。如今,在淄博市工商局,外出考察不深入的少了,平时交际应酬的少了,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充电则蔚然成风,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职干部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者由2004年的85.8%提高到目前的93%。同时,淄博市工商局也连续多次被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先进单位,连年被山东省工商局表彰为标兵、先进单位,并且在全市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机关效能考评中连续5年名列第一,被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示范窗口和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张红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