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浩)5月8日,记者在河北省廊坊市工商局召开的“廊坊市广告监测系统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即日起,一套覆盖到乡村并对辖区内广告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的广告监测系统在廊坊地区正式运行。据悉,这也是国内地级市广告监测比较完备的系统。
该系统监测广告共分广告采集、广告识别、广告判别、监测数据处理、案件处理5个步骤。
广告采集步骤是通过软件和设备对电视台和电台播放的节目进行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不间断录制,无需工作人员值守,由系统自动完成,方便了监测人员对广告发布内容数据的掌握。
广告识别步骤是在广告采集完成后,系统按照设置对识别前采集的电视和广播节目进行自动处理;将广告内容和非广告内容进行分离。自动删除非广告内容,广告内容自动列表保存。
广告判别步骤,首先由广告监测人员对照系统中广告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对电视、广播和平面媒体广告内容进行选择判别并分类。判别后根据广告的类别、违法形式等被系统自动划分为化妆品、医疗、医疗器械、药品、兽药、农药、酒类、烟草、房地产、食品、公益广告及其他等12类广告,并形成监测数据进行保存。
监测数据处理步骤是监测人员按照要求,每月或每季度通过系统软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最终形成广告投放统计报告、广告统计报告、广告监测报告、广告投放对比分析、广告违法表现频次统计报告、12类以上广告播放统计报告、广告监测总报告、广告监测明细报告、违规告知单、监测通报等监测内容。
案件处理步骤,即处理后的监测数据可以为广告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力的事实依据。协助广告监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广告预警和警示,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发送违法广告监测通报,达到促进行业自律、改善和提升广告环境的目地。
记者在廊坊市广告监测系统启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系统可以通过廊坊市广告监测中心及其所属县市广告监测中心,对廊坊地区的电视频道、广播频率和10家平面媒体广告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形成了全天候、无缝隙的广告监测体系。
为了保证广告监测中心工作的效率,该局还专门出台了《廊坊市工商局广告监测工作制度》、《廊坊市工商局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广告监测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既保证了广告监测中心的正常运行,也做到了广告监测的准确、透明。
据廊坊市工商局局长徐德宏介绍,该局在2006年投资30万元在全省率先安装广告监测设备,实现了对市电视台、《廊坊日报》、《廊坊广播电视报》以及10家DM广告进行有效监测。在此基础上,该局今年又投资120余万元在三河、大厂、香河、永清、固安、霸州、文安、大城安装了广告监测设备,为进一步完善虚假违法广告监测手段,实现对本地区所有媒体的全覆盖监测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