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北京市《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地方性标准的实施,自7月1日起,北京市的公交车辆相应部位的广告设置将被禁止。
据了解,《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除了对其适用范围、标准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和要求外,还对车身广告的设置及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如规定车身广告色彩要协调美观;车头、车尾、车身两侧车窗玻璃、车门玻璃内外及车门不应设置广告;车身广告不应遮挡、覆盖车辆发动机进风口、散热口、空调进风口,且不应妨碍、影响车灯的工作等。
据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从开始制定到最终出台,经过了近4年的时间,曾广泛征求市公交公司、汽车协会及相关客车厂和零部件厂的意见。标准为推荐性规定,如由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法令公布即为强制性标准。□刘璇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