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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 20日 星期三 大潮周刊-第1版各版要闻

网店经营如何规范



  北京、上海等地近日接连出台了发展和规范电子商务的新规定,一石激起千层浪。面对着既欲加强电子商务监管又希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规,网店显得忧心忡忡:买家唯恐涨价,卖家担忧成本上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网店新规的出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了一些企业的知识产权,也能进化电子交易平台。

  担心就此失去低价优势

  据有关人士透露,我国第一部以电子商务命名的地方法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日前在上海诞生。

  在此之前,北京市工商局已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规范网站经营行为的规定。规定要求,经营性网站必须备案登记并对网站名称实施注册登记管理,网站所有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真实信息。此举无疑提高了电子商务经营的门槛。

  “网店做生意都是薄利,如果要增加工商登记、缴纳营业税这些成本,很可能就没法经营了。”经营一家网络小店的钱舒蕴说。从外省考入上海某大学的周媛与许多大学生一样,是网上购物的忠实拥护者。她表示:“如果网上小店都要办理工商登记缴纳营业税,那网上商品的价格也会上涨的。”

  网店监管力度应加大

  对于京、沪规范经营性网站的新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支持加大监管力度的声音。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交易信息易遭窃取、支付风险突出等问题,各种关于网络买卖的纠纷也不断出现。除了关于消费者维权方面的争议之外,欧莱雅、蒂凡尼等企业也曾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对网络交易平台提起诉讼。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消协指出,网上交易普遍缺乏合同约束,缺少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容易引发消费纠纷,这也是亟待相关部门监管的“盲区”。

  一位律师以现身说法来支持网店新规的出台。该律师曾在淘宝网上买了一些“正版CD”,但货物到手之后发现是盗版的。他将该情况告知淘宝网,淘宝网建议他找广东省工商局(卖家所在地为广州)解决。广东省工商局以该网店未进行登记为由,告知该律师无法协助。随后该律师给淘宝网发了律师函,才获得卖家信息。该卖家以“买家可能在收到货后自行换货”为由,拒绝退款。该律师说:“在诚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网店需要一个‘强权’来约束。”

  完善法规势在必行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及电子商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分析说,要求网店业主办理工商登记,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

  上海汉之律师事务所的蔡峰华律师也认为,要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解决诚信问题首当其先。由于电子商务交易中假货泛滥,很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以致出现多家公司状告网络交易平台的情况。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追根溯源,以经营者作为着力点,把好主体入市关,而网店实名登记正是监督经营者交易行为最为有效的手段。

  刘春泉指出,电子商务需规范的问题很多,绝不仅仅是一个工商注册就能解决的。电子商务达到一定规模,网店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是必然要求。事实上,要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完善电子商务法规已是势在必行。刘春泉建议:“网店实名登记的确可以加大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但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关部门仍需设计完善的配套机制加以辅助。例如,针对普遍存在的网购纠纷,上海律师协会协同保险公司、仲裁委员会等相关机构提出了很有创意的‘小额争议解决机制’,就是一个很不错的尝试,很有借鉴意义。”

  □曲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