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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与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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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沐 |
宣誓是一件常见的事情。加入某种组织、从事某种重要工作,都需要宣誓。婚姻也是常见的事情。俗语曰:“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结婚的毕竟是少数。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婚姻常见,宣誓常见,可是把这两件常见的事情弄到一起,过去不太常见,现在可能越来越常见了。不过,这两件常见的事情放在一起,似乎不是让人舒服的事情。
最近,有人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要求离婚双方当场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有的媒体把这个东西称之为“离婚宣誓”。在我看来,这种叫法还是很科学的。在大庭广众之下,慷慨激昂或有气无力地宣读声明书,确实有点儿宣誓的样子。本人目前没有离婚的经历,也不知道怎么“宣誓”,更不知道“宣誓”的内容。是不是也要握紧拳头,向对方和工作人员严肃地朗诵:“我发誓和某某离婚,永不再和他结婚。”这个离婚宣誓的做法,受到了许多当事人和非当事人的非议,但是,我们的有关部门依然故我地坚持这一做法,据说还拿出了法律依据。
与离婚相邻的是结婚。没有结婚,就没有离婚。结了婚就有可能离婚。说得文雅些,结婚与离婚是一对孪生姊妹,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此,我由“离婚宣誓”的问题,又联想到结婚宣誓。在两三年前,北京的一些好事者搞了一个结婚宣誓的仪式,那是一个很盛大的场面——180对夫妻面对孔子像,向孔老夫子保证,永不离婚。当时,媒体也是把它当个大事报道的,还冠以恢复传统文化之类的名称。事过几年之后,我有时经常想问问那些当初的宣誓者,不知道还有多少对没有离婚。当然,与“离婚宣誓”相比,结婚宣誓虽不常见,场面却是更加壮观。我还有个建议,建议当初的组织者再好一次事,看看这些人是否还能记住当时的誓词,或者再把还没有离婚的再弄在一起,搞一个二次结婚宣誓。如果那样的话,这个事情就更有意思了。
世界上的事情很多,好事者也不少。原本简单的事情,经过好事者的摆弄,就复杂起来。而复杂的事情,总把这个世界弄得更复杂。结婚也罢,离婚也罢,虽然也涉及到社会公德,但更多的似乎是一件非常隐私的事情。不管是两人之间的结合,还是两人之间的分离,首先应该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让没有爱情的婚姻延续下去,是不道德的,也是不人道的,那种永不离婚的誓言,本身就不合乎人性;让脱离婚姻关系的人当众宣誓,也是不人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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