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经济领域中有关商标品牌的各类知识产权诉讼纠纷,通过对典型案件的评析,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传播商标运作及保护的有关知识,探究商标保护的最佳方法,既是《商标世界》的报道宗旨,也是《商标世界》的一大特点。创刊7年来,无论商标案件大小,我们几乎都予以关注、报道;那些有着社会和法律典型意义的重大商标案件纠纷,我们更以专业的视角进行了特别报道。可以说,翻开《商标世界》,尽览商标风起云涌,透视法律真实本相。正是当时这些“名噪一时”的大案,给中国企业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诸多启示。
“泥人张”彰显维权意识的变化
关注国人的智慧财富,关注民族品牌的发展与保护,是《商标世界》专刊多年来一直秉承的宗旨。从“泥人张”诉讼之争到“吴良材”商标纠纷,再到2004年爆发的桐君阁传人质疑桐君阁品牌归属,几年来,百年老品牌的商标问题始终为本刊密切关注。
百年前,前辈创业留下丰富的无形资产,百年后名人后代想再续前缘,独占百年品牌。这种商标纠纷的报道在《商标世界》屡屡出现,有其必然原因。历史的原因使得一些著名历史文化遗产衍化为公有财产,而这些“老字号”后人想“再回往日”的想法虽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但的确也有些许道理。正如“泥人张”第5代传人张乃英所说:“诉讼案最初虽由我方提出,但初衷并不想打官司,我们是在合法权益日益受到严重损害,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求助于法律的。我们的想法只是对方不要用商标专用权名义干预、限制张家后代传人的艺术活动。”可见,当时的法律诉讼在张家后人眼中还是迫不得已的想法,因为当时人们还认为“打官司不是好事”。然而,到了2004年本报报道桐君阁风波时,为夺回商标权主动打官司已经成了桐君阁传人不可动摇的想法。这一变化也许能说明,7年来中国民众对待法律认识的深入过程。而2004年7月27日,“泥人张”后人为维护名称专用权再上法庭的新闻事实,更是以其亲身经历证明普通人商标维权意识的发展变化。
“张小泉”给企业“上课”
“北京王麻子、杭州张小泉”,百年老字号、很早的驰名商标,一系列的荣誉却始终挥不去杭州张小泉在市场经济时代遭遇的“同名”烦恼。纵览《商标世界》7年的报道,围绕着“张小泉”的商标和字号冲突问题,本报记者黄鹏写了一系列追踪报道,全面地反映了杭州“张小泉”与上海“张小泉”的纠纷。一直到2004年7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张小泉”为沪杭两地共有,同年8月杭州张小泉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张小泉的维权风波一直吸引着世人的眼球。老字号的商标维权、商标与字号的冲突等一系列法律难题通过这一案件纷纷暴露出来。
几年来,不仅仅“张小泉”,还有“亨得利”与“亨达利”、“同仁堂”与“叶同仁堂”,本报报道的老字号商标维权问题,系列而全面地展示了老字号、老品牌在市场中遇到的新问题,更通过笔者的记录和分析,揭示了商标与字号统一的必要性。不少企业读者在阅读了本报的报道后,感叹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从细节开始,《商标世界》的报道给我们上了一课。
亿元商标案暴露历史遗留问题
商标的纠纷往往一打就是许多年,这中间既有法律程序的原因,也有企业为标所困、难以割舍的缘故。价值亿元的TMT商标案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1999年6月23日,本刊一版以《亿元商标究竟该姓啥》为题,报道了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这起引起众多法律专家关注的商标纠纷。
TMT商标纠纷在涉及香港和内地企业这一特殊性的同时,更暴露了中国企业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商标两张皮”问题。所谓“商标两张皮”,是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许多产品出口企业由于自身没有出口权,不得不采取与进出口公司合作,将产品商标注册分为国内和国外两部分。国内商标由生产企业注册,国外商标则由进出口企业进行海外注册。这一情况在改革开放后,随着企业自营出口权的不断放开,造成了许多商标纠纷。TMT商标案不仅同样存在“两张皮”的问题,更添加了错综复杂的信托关系和合同纠纷。
此案可以说是1999年最受关注的商标大案之一,而《商标世界》专刊则是最早、最全面地报道此案的媒体。
“伟哥”案澄清商标本质
由于“伟哥”一词的流行,关于“伟哥”的商标注册自然也成了众多企业关注的事情。一时间,商标局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制药企业的注册申请,而广东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则是这些注册者中的幸运者。因为它是最早的申请者,因此也只有它的“伟哥”商标进入了商标局的商标公告期,即准商标时期。不过,令威尔曼难受的是,就在它的商标注册希望最大的时候,“伟哥”商标注册遭到了来自美国辉瑞公司的强力阻击。2000年7月,辉瑞公司对进入公告期的“伟哥”商标提出异议,致使这个商标一搁5年,相关纠纷至今仍在继续,“伟哥”依然只是威尔曼公司自己主张的商标。由于没有坚强的法律支持,面对市场上各种对“伟哥”品牌的滥用,威尔曼公司只能坐而兴叹,难以挺起腰杆维权。
从1999年6月23日的《“伟哥”风波的启示》开始,7年来,本刊始终追踪着“伟哥”商标注册的每一步进展和曲折。面对众多商家和媒体有意无意地对“伟哥”的泛化使用,本刊始终努力澄清其商标本质,对此商标案例进行最准确的报道。
PDA风波呼唤剿灭“商标虫”
“商标虫”是本刊最早创造并使用的一个独创性名词,指的是那些在不同类别上恶意抢注他人注册商标或在相同类别上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的人。本刊从1999年开始,就对此类现象进行了批评曝光,并不断以各种报道形式对这种恶意抢注行为予以驳斥。有关“PDA”商标系列风波就是这类新闻报道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2000年5月17日,《商标世界》在一版以《撤销PDA 合法 公正 准确》为题,报道了商标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驳斥,并宣布撤销PDA商标以及李某恶意抢注的其它几个商标。
对于本刊关于此案的报道,后来社会各界也予以高度评价,但当时由于法律还没有对恶意抢注作出明确规范,加上李某的误导,本刊及此文作者在一段时间里还是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不过,邪不压正,法理最后还是要战胜歪理,恶意抢注的违法本质和“商标虫”一词从此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在以后的深圳恶意商标抢注事件和泉州恶意商标抢注事件中,对于恶意抢注者的处理,法律就有了明确的处理方法。
“鳄鱼”之困揭示法律疑难
中国商标界有几个最令人难以捉摸的商标纠纷,“鳄鱼”商标可能要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华伦天奴”,再次是“苹果”。7年来,关于“鳄鱼”商标纠纷的报道,本刊真正做到了密切追踪,一丝不漏,全面报道,准确公正。
从2000年9月27日的《“鳄鱼”又咬起来了》,到同年12月20日《鳄鱼商标混乱状况何时休》,到后来的《何日冲出鳄鱼潭》,再到2003年10月30日的《两条大鳄握手言和》、2004年11月25日的《鳄鱼大战有新解》,一篇篇的报道再现了法国拉科斯特、新加坡鳄鱼国际、香港鳄鱼恤三大鳄鱼的兵戎相见,分分合合,使鳄鱼商标的整个历史纠葛清晰准确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不仅仅是“鳄鱼”,还有“华伦天奴”、“苹果”,均通过一系列文章,全面反映了中国服装服饰市场商标使用的混乱情况,从不同侧面揭示了商标与字号的冲突、傍名牌等等商标疑难问题。《商标世界》正是通过这一系列问题的提出及追踪,逐渐确立了自己在众多企业中商标权威专业媒体的地位。目前,本刊正在继续追踪这些问题的解决情况,与广大读者一起探讨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
新闻报道推动解决“傍名牌”
1999年2月24日,本刊以《商标与字号冲突: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为题,报道了沈阳小土豆餐饮公司遭遇商标侵权的新闻。在这篇文章中,商标与字号在实际使用中的冲突首次出现在《商标世界》的新闻报道中,这在当时国内对此类问题的报道中也是较早的。正是由于这一情况的不断恶化,到了后来,许多钻此空子的人被新闻界奉送了一个绰号:“傍名牌”。
商标与字号之所以会不断发生冲突,根源实际还在于我国法律交叉产生的法律漏洞。正是由于商标注册与企业登记注册二者的管理体制不同,造成了商标与字号冲突的尴尬局面,而不少傍名牌者恰恰利用这一点,大肆进行侵权活动。7年来,本刊刊登的《火了的“潭鱼头”与难断的“谭鱼头”》、《“九头鸟”恩怨难解》、《“麻婆”到底姓什么》、《内蒙古小肥羊力破群羊阵》等报道,从各个侧面反映了这一问题。也正是在这一系列报道的影响下,商标与字号的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并有力推动了这一问题的解决。据了解,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开始了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并将重新调整对用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的管理方法。从法律上杜绝“傍名牌”行为的好日子将很快到来。
权威声音引领舆论导向
在2004年到2005年1月《商标世界》的新闻报道中,有这样3个案子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它们是:“中化”商标纠纷、“惠尔康”商标纠纷和“小肥羊”商标纠纷。
商标没有注册也能成为驰名商标,这曾让很多人跌破眼镜。但有关条文的的确确写在《商标法》中,只是大多数人不太了解。我们可以看到《“中化”是否该驰名》、《惠尔康商标纠纷一审开庭》、《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引起关注》,3个标题从疑问到中立,进而态度明确。但是实际上,本刊从第一例“中化”案报道中,就鲜明地按照《商标法》表明了未注册商标也能成为驰名商标的概念。在当时,这是少数能清楚、坚定地阐述这一法理的报道。也正是伴随着一系列报道的刊出,“未注册商标也能驰名”这一概念越来越准确也越来越清晰地传递给我们的读者。从网上转载的情况来看,正是由于我们日益清晰的报道态度,这一问题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共识。从2004年上半年,众多媒体质疑“中化商标的驰名”,到“小肥羊成为驰名商标”迅速被社会认可,我们可以骄傲地说,《商标世界》始终站立潮头,依据法律作出自己的判断,发出权威的声音。
从“金华火腿”开始独特贡献
关注“金华火腿”之类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件,《商标世界》应该说在国内媒体中是最早的。从2001年4月12日的《新时代又刮“共产风”》开始,“金华火腿”产地与商标拥有者之间的纠纷多年来始终没有脱离本刊的报道视线。
在本刊一篇篇关于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报道中,从关于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矛盾,到已注册产品商标如何应对地理标志,到地理标志应该如何应用才能避免侵犯商标权,再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与原产地标志之间的关系问题,商标如何与农产品结合等一个个难题和新课题被陆续提出,又一个个予以解答。7年来,本刊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报道可以说是不遗余力。现在,这一问题已逐渐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应该说,《商标世界》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 |